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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肾功能不全、 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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