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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按规定开写精神药品处方和供应、管理本类药品,防止滥用。 

2)医疗机构使用该药医生处方量每次不应超过3日常用量。处方留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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