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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4)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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