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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七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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