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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脑血管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近期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障碍、窦房结功能低下等慎用。
2. 连续用药应不超过二周,并逐渐减量至停药。
3. 服用时不能逾量,如出现逾量征象时应停药。
4. 服药期间避免需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如驾驶机动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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