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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胃大出血时忌用。 
2. 孕妇忌用。 
3. 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用本品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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