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快速找医生

注意事项
1. 服药时饮食宜清淡。
2. 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3. 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免费就医指导

浙ICP备12034511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