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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两次用药时间相隔不宜少于6小时。 
2、出现不良反应时,可静注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并应减量或停用,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并停药。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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