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哮喘患者应远离本品。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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