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定期监测患者血压、心电图和肝肾功能。由于病人的敏感性不同,若出现某些药物反应,可能会影响病人的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能力,尤其治疗开始阶段,改变原有治疗剂量和饮酒后应加以注意。
2.下列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Ⅰ度房室阻滞,窦性心动过缓(心率<50次/分);轻中度低血压;未能纠正的心功能不全。
3.药物请妥善保管,避免小孩误服。
4.服用时不可咀嚼、咬碎或溶解于水,吞咽困难者,可打开胶囊,直接服用小丸。
①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一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②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发生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③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④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30%。
⑤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⑥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需要减量。
⑦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⑧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功能。